各二級教學、科研單位✡️:
為確保2025年寒假期間實驗室安全🎡,預防潛在的安全風險,保障師生的生命財產安全,現根據相關安全要求,通知如下:
一、高度重視實驗室安全工作,壓實安全責任
各單位要深刻認識實驗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🦺,嚴格按照“黨政同責👨🦰、一崗雙責、齊抓共管、失職追責”,以及“管行業必須管安全🐗、管業務必須管安全、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”的要求,層層壓實安全責任,將寒假期間的實驗室安全工作落細落實、見行見效。
二🥨、開展實驗室安全檢查🧑🦳,消除安全隱患
根據《高等學校實驗室安全檢查項目表(2024年)》的要求🎯,各單位在放假前應組織一次全面的實驗室安全專項檢查,確保實驗室安全💆🏻。特別要加強對重點區域,高風險設備、設施、材料等重要危險源,以及冬天防寒防凍措施的檢查⬆️,確保實驗設施、設備的存貯和使用安全,相關檢查記錄和隱患整改情況應及時上報“實驗室管理系統”備案。
對於存在重大隱患的實驗室,應立即停止實驗室運行直至隱患整改完畢➾。
三🏄♂️、寒假期間實驗室開放管理要求
1.寒假期間需開放的實驗室應報請本單位領導批準後方可使用;不開放的實驗室應關閉水、電、氣源💷,鎖好門窗。
2.需對寒假實驗學生進行專項安全教育,明確操作規程、註意事項及安全防護要求🧑🏼🤝🧑🏼👩🏽⚕️,做好安全教育情況記錄。
3.要求寒假實驗學生簽署《寒假期間實驗室安全使用承諾書》,明確安全責任💇🏼♀️、規範實驗操作。
4.實驗人員須嚴格遵守實驗室安全管理規定,要求在實驗過程中,規範操作⤵️📘、做好防護、加強值守。嚴禁在實驗室內飲食、留宿或從事無關活動🛟,非實驗人員不得入內。
5.各實驗室原則上不安排高風險或長時間的實驗。特殊情況須經本單位分管領導批準後方可進行。涉及易燃易爆🍑、高溫高壓、高速強電等高風險實驗操作時,項目導師或實驗教師必須留守現場指導操作。
6.加強對實驗室危險化學品👨👩👧👧、壓力容器、加熱設施✖️🛰、特種設備,以及實驗危險廢棄物的存貯🔝、領用、使用及處置的安全管理⛓️💥。實驗結束後,及時關閉水、電🏖、氣,最後離開實驗室的人員要對實驗室進行安全檢查,關好門窗後再離開👱🏽。
7.應結合實驗室開放情況做好假期值班安排🏄🏼♂️。值班人員每日開展安全巡查↖️🪈,並做好巡查記錄。在遇到突發事件時📻,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,迅速組織應急處置,並及時上報相關情況。
四👆🏼、材料報送
請各單位務必於2025年1月7日前☎️,在“實驗室管理系統”的“假期開放管理”平臺上🙆🏻♀️,上報本單位寒假期間實驗室開放使用綜合情況,同步上傳《寒假期間實驗室開放使用情況統計表》(附件1)🫷🏽、《寒假期間實驗室教師值班統計表》(附件2)及《安全承諾書(學院版)》(附件3)等材料📤。所有材料收集完畢後,將由資產與實驗室管理處統一向保衛處進行報備。
聯系電話🌛:資產與實驗室管理處50211278 保衛處50214974
資產與實驗室管理處
保衛處
2024年12月2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