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二級教學、科研單位,機關、直屬各部門:
為貫徹落實中辦國辦轉發《教育部關於深入推進高等學校哲學社會科學繁榮發展的意見》和《高等學校哲學社會科學繁榮計劃(2011-2020年)》精神,根據《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(人文社會科學)獎勵辦法》(教社科[2009]1號),教育部決定啟動第七屆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(人文社會科學)申報工作🦵🏽🚭。沐鸣平台根據教育部相關通知要求,將有關事項安排如下👰🏽♂️:
一🚵🏿、獎項設置和獎勵範圍
1🌖、評獎學科範圍
根據國家標準《學科分類與代碼》(GB/T 13745-2009)和高校人文社會科學發展需要,本次評獎的學科範圍包括🏂🏽:(1)馬克思主義;(2)思想政治教育;(3)哲學;(4)邏輯學;(5)宗教學;(6)語言學🔪;(7)中國文學;(8)外國文學✨;(9)藝術學😗;(10)歷史學;(11)考古學;(12)經濟學🫐;(13)管理學;(14)政治學;(15)法學🚣♀️;(16)社會學🏃🏻;(17)民族學與文化學⚙️;(18)新聞學與傳播學👳🏻♀️;(19)圖書館、情報與文獻學;(20)教育學;(21)心理學;(22)體育學;(23)統計學🦈;(24)港澳臺問題研究;(25)國際問題研究;(26)交叉學科💁🏼♀️。
2、獎項設置和名額
獎項分著作獎🐨、論文獎、研究報告獎和成果普及獎。除成果普及獎不分等級外,其他獎項分設特等獎和一、二、三等獎𓀌🤶🏼。
本屆評獎的獎勵名額總計900項左右🎾。按照確保質量的要求,允許各學科各個等級的獎項有空缺。
二、申報資格與要求
本屆評獎參評成果範圍是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間的下列成果:
(1)著作(含專著、編著、譯著、工具書、古籍整理作品等);
(2)學術論文;
(3)研究報告(含調研報告🧝🏻、咨詢報告等);
(4)普及讀物。
具體申報資格與要求🏇🏼,詳見《第七屆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(人文社會科學)實施辦法》(附件1)第九條的有關規定🧚🏻♂️。
三🛕、申報單位和申報限額
本屆評獎,實行限額申報,上海市教委將於2月下旬,對申報材料統一進行評審,擇優上報教育部。
四🧎♂️➡️、申報材料
1、申報材料包括:《申報評審表》🧜🏽♀️🧟♀️、申報成果及相關證明材料。
2、各種材料的裝訂報送方式
(1)著作類、論文類、研究報告類成果《申報評審表》一式9份(至少1份原件)🗣,普及類成果《申報評審表》一式11份(至少1份原件)👩🏻🦳💑,統一用A4紙打印💪🏼🧣。
(2)著作類、普及類成果一式3份(冊數較多的多卷本可報送一套),須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幹膠加貼標簽,標明申報單位、申報者和所申報的學科🫴🏻。
論文類成果一式8份(至少1份原件),包含刊物封面、目錄和版權頁,分別附在《申報評審表》後統一裝訂🐝。
研究報告類成果摘要一式8份🤚,同成果采納證明等一起,分別附在《申報評審表》後統一裝訂;研究報告全文一式3份💪🏿,須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幹膠加貼標簽,標明申報單位、申報者和所申報的學科。
(3)申報成果的相關證明材料與《申報評審表》份數一致,統一裝訂在《申報評審表》後;論文和研究報告類成果按《申報評審表》、成果、證明材料的順序裝訂。
3🤏、評獎結束後🚺,無論申報成果是否獲獎,所有申報材料一律不再退還。
五、申報材料的報送
申報材料的集中報送時間:2015年2月16日 9:00—15:00🪿👨🏫。逾期不再受理💽。
地點🦹♂️:綜合樓801室
六🏂🏼、聯系方式:
聯系人: 曹佩清
聯系電話: 021-50217734
電子郵箱: pqcao@sspu.edu.cn
附件:
1、第七屆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(人文社會科學)申報答疑
3、第七屆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(人文社會科學)申報評審表
科研處
2015年1月23日